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国家卫健委:新冠肺炎更名为新冠感染,实施“乙类乙管”!

关注健康的 广东卫生在线 2023-01-19


12月26日,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发布公告:


  • 将新型冠状病毒肺炎更名为新型冠状病毒感染


  • 经国务院批准,自2023年1月8日起,解除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采取的《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》规定的甲类传染病预防、控制措施;新型冠状病毒感染不再纳入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境卫生检疫法》规定的检疫传染病管理。


12月26日,国务院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疫情联防联控机制综合组印发《关于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实施“乙类乙管”的总体方案》


阅读全文>>关于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实施“乙类乙管”的总体方案


编辑 | 尹蓁 责编 | 张秀丽
来源 | 国家卫健委、健康中国

广东卫生在线全媒体团队出品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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